书是米兰·昆德拉的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,1993 年作家出版社的版本,译者韩少功、韩刚。我家里其实已经有一本 2003 年的上海译文版,但看到扉页那行字的时候,还是没犹豫。写字的笔迹很工整,蓝黑墨水已经有点洇开了,“刘阳”两个字写得用力,下面是日期“1997.6.3”,再下面是“北京”。我猜这书可能是毕业季送的,也可能是某个人在书店随手买来塞给朋友的。总之它在北京待了二十几年,又跟着某个我不知道的路径,到了我手里。我结账的时候问老板这书哪儿收的,老板头也没抬,说“前阵子一个女的拿了一箱过来,说是搬家清出来的”。就这一句,没下文了。我也没再问。
说回这本书本身。我重读了一遍开头,发现跟我记忆里的不太一样。以前读的时候注意力全在托马斯和特蕾莎身上,这次倒是对那句“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,因为人只能活一次”停留了很久。这句话印在第 271 页,靠近结尾的地方。年轻的时候读到这里觉得是哲理,现在再读,觉得它其实挺残忍的——不是因为说得不对,是因为它说得太对了,对到让人没法反驳。我想起刘阳,那个在 1997 年拿到这本书的人,他当时读到这一页会想什么?他后来有没有找到自己的答案?这些我都不知道,但这个问题本身就让我在那个旧书店里站了很久。
我个人对这本小说的一个看法可能跟不少人不一样:我觉得特蕾莎这个角色被很多读者高估了。大家容易把她的脆弱和忠诚当成一种纯粹的美德,但我重读的时候一直在想,她的很多选择其实挺自私的,只是昆德拉的写法让读者不忍心怪她。这话说出来估计会得罪人,但我确实这么觉得。当然,这不影响我喜欢这本书。好的小说本来就不需要让读者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。